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2024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09:02访问次数:来源: 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4]第9号令)规定,现将截至3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册(企业或单位).xlsx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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