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市艾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6:00访问次数:来源: 常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常州市艾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2339181242E):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现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由于你单位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常州新北区创业东路4号)、实际经营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1号23幢丙单元301室)无你单位,电话通知也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人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常州市艾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二处﹝2024﹞73号).docx

          2.常州市艾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税稽二罚﹝2024﹞42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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