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4-04-02 15:05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指导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高邮市某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违规使用私人二维码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45.14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8.84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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