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胡集税务分局
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海税胡集送达公告〔2024〕4号
| 发布时间:2024-04-02 17:23 | 来源: 海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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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实地及邮寄无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海税胡分罚告〔2024〕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海税胡分罚告〔2024〕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南通太和机械集团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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