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泰州齐顺物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22 15:5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泰州齐顺物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281MA1MB5GX4Y)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泰税二稽税通〔2024〕10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陈朝晖,庄勇国

联系电话:80575608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199号。

附件:104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书文本 泰州齐顺物资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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