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责令限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09:25访问次数:来源: 宝应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宝应县小邓黄金饰品收购经营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责令限改通知书》(宝税安限改〔2024〕1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责令限改通知书》(宝税安限改〔2024〕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

2024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