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小邓黄金饰品收购经营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责令限改通知书》(宝税安限改〔2024〕1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责令限改通知书》(宝税安限改〔2024〕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