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包场镇高水洪食品经营部等247户单位: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现将所属期2024年3月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情况进行公告,定额核定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定期定额2024年第4号公告清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