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定期定额公告
2024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4-04-08 10:47 访问次数: 来源:海门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海门市包场镇高水洪食品经营部等247户单位: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现将所属期2024年3月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情况进行公告,定额核定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定期定额2024年第4号公告清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

2024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