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16:31访问次数:来源: 鼓楼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51017293781)等纳税人:(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6月14日前缴纳税款,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八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公告送达纳税人清册(限缴期2024年6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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