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佳磊等5户)
发布时间:2024-05-15 14:1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钟楼区邹区佳磊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92320404MACC25AD4X):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钟楼区邹区镇前王村潘家组)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钟楼区邹区佳磊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2号).doc
钟楼区邹区云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92320404MACEAN9U1B):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钟楼区邹区镇龙潭王家村)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钟楼区邹区云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3号).doc
钟楼区五星陈晞信息咨询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92320404MABMY1X992):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飞北路1-2号)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钟楼区五星陈晞信息咨询服务部《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4号).doc
钟楼区五星华彦信息咨询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92320404MA7NH75C2P):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飞北路1-2号)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钟楼区五星华彦信息咨询服务部《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5号).doc
钟楼区邹区华晞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纳税人识别号:92320404MACDE3GY5M):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钟楼区邹区镇鹤溪村委鹤溪新村)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钟楼区邹区华晞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一处〔2024〕146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