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道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缴费人: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泉山区税务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