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4月)

发布时间:2024-05-06 10:41 访问次数: 来源:溧阳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溧阳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4月).doc

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

2024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