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6:3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2020年,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能够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治税,充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全面推进税务工作法治化。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为税务法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指引了方向,我局一直能够端正态度,充分学习、研究和运用于实践。二是引导税务干部加强学习。既要求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学习以便带好队伍,也要求普通干部加强学习以便规范执法;既要求业务骨干加强学习以便全面发展,也要求新入职干部加强学习以便快速成长。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培训、“以案释法”活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坚持定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精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征税。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税率、法定时限、法定级次征税,明确课税征收的法律界限,对应税项目依法征收,非应税项目坚决不征,不擅自扩大或缩小征收范围;准确把握征收的比例或额度,做到征之有度,足额入库;既确保当期实现税款及时入库,又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等人为调节收入现象;防止混淆入库级次、擅自截留、挪用税款等现象,确保各级财政资金依法有序分配。2020年,共组织各项收入489.1亿元。
二是依法开展减税降费。坚决扛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会保险费降率等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民生领域完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减税降费合计60.3亿元,其中减税23.8亿元,降费36.5亿元。
三是依法优化纳税服务。开通“全程网上办”和“全程邮寄办”两辆办税直通车,实现185个涉税事项“非接触式”办理,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理比率达到92.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推广微信实名认证等微办税小程序;将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范围扩大到C级纳税人并减免邮寄配送费;特服号人工接通率达96%以上,工单按时转办率和办结率均为100%;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办税服务厅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打造金牌导税咨询团队,实现办税服务厅有效分流,平均等候时间较去年缩短7.4分钟。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全面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切实推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为服务窗口配备高清探头,建立高科技执法约谈室和查账室;打造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系统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为主的法制审核团队;推动三项制度持续融入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2020年9月,因相关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局召开,我局作经验介绍受到好评。
二是有序开展权责清单编制。根据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制定计划,统一清单形式,明确基本权力类型和权责事项;序时跟进,确保清单、职权运行流程图、事项信息表等资料按时保质完成;严格把关新增事项,认真研究新增事项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提请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及时上报省局审核;严格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做好清单公布的统筹管理。
三是切实做好文件管理审查。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野生动物保护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核实,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充分开展公平审查工作,始终注重税务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于涉及相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论证质量,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如实记录、完整保存集体讨论情况;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各项规定,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办理质量,发挥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的权力制约和审核把关功能。二是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三是严格遵守裁量基准的规定,确保行使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四是落实执法程序的具体规定,确保调查取证、事项告知、听证举办、文书送达等环节规范。2020年,共完成3269户风险应对;稽查部门立案查处企业123户;审结重大税务案件20件。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内控机制监督。切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关注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执法偏差,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不断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巡视、监察、督察内审、法制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健全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执法错误,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关注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倾听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尊重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努力构建平等信赖合作的征纳关系。二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和行政听证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和要求举行听证等权利,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处理纠纷,妥善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三是深入研究和落实和解调解制度,实现和解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为行政征收案件,其中1件维持,1件变更,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1件行政处罚案件基层局单独应诉,原告撤诉;1件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基层局单独应诉,该案原告开庭未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1件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基层局单独应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税务行政权力,向社会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大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实行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重大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税务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妥善应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争议。三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利用和整合相关资源,运用新技术、新软件、新平台,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一是更加注重宣传教育,促进税法深入人心。落实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税法举办“七五”普法、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宣传: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全面化;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支持税法理论和实务研究,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二是更加注重诚信引领,促进税法遵从提升。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对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信用差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三是更加注重社会共治,促进治理水平提高。推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税收法律关系,平等维护各类主体的合法税收权益,促进良好税收秩序的建立;尊重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努力解决纳税人关心的实际问题,努力拓宽纳税人参与、监督渠道,筑牢税务法治工作的群众基础。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关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的规定,依法实施分级分类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作为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来履行、作为税务干部的法定权利来保障。二是围绕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一线干部、新入职干部等不同群体的岗位需求加强学习培训和岗位锻炼,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三是把干部法治素养摆在与政治素养、业务素养、文化素养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力度,引导税务人员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从而带动提升整体法治水平。2020年,经过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26名干部全员通过,连续两年通过率达到100%;新吸纳公职律师3人。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市局局长为组长、市局党委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市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运行常态化,及时研究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部署得当、措施有力、效果显著。三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导向,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二、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谋划
2021年,我局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税精神,充分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高质量开展现代法治税务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一条主线
一是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在新形势下运用新思想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的能力。二是持续推动党建与税务法治工作融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局《关于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规定,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队伍廉洁自律能力,为法治税务的进一步建设保驾护航。
(二)积极做好内外两个结合
一是运用好系统内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基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应诉、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从规范行政执法、完善法律救济、创新制度模式等多方面开展好法治工作。二是加强与系统外的工作对接。建立与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等部门的长效沟通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好三项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法治工作经验,提升我局法治工作水平。
(三)推动工作深耕三项重点
一是继续推进三项制度。全方位公开,增强三项制度落地透明度。以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地方政务平台、办税服务厅“四位一体”为公示网格,全方位公开执法内容、形式、流程、依据、来源及管理标准。全过程记录,增强三项制度落地精准度。在规范税务文书内容、制作税务文书记录模板的基础上,运用好税务执法声像系统和软件,预留税务执法声像痕迹,保证事实真相还原。全角度审核,增强三项制度落地公信度。在组建专业团队审核、明确执法职责基础上,统筹内外执法审核资源,全角度审核执法实体和程序。二是继续完善政策统筹。进一步发挥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和政策执行反馈制度的作用,统一执法口径,完善执法依据,切实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执法风险。主动与法院探讨、建立、落实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管理、不动产和动产司法拍卖涉税处理、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办理等机制,既强化税务征管,也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继续加强案件处理。进一步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处理复议案件、做好诉讼案件应对;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案件处理,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完善和解调解机制,切实发挥和解调解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