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徐州厚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案检查。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徐税稽二检通〔2024〕4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