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4-07-15 15:1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或其他单位纳税人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税人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欠税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册(2024年第3期).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

2024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