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2024年6月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7:17访问次数:来源: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1号)规定,现对2024年6月份认定的非正常户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个体(2024年6月).pdf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单位(2024年6月).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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