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系统2024年择优录用转业军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8-13 09:3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高质量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达宿迁市税务系统的2024年转业军官安置计划,实现转业军官安置“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自愿报名、择优录用”方式组织宿迁市税务系统转业军官安置。

一、岗位性质

宿迁市税务系统2024年择优录用的转业军官,编制性质为公务员,不安排领导职务,岗位均为“一级行政执法员”。

二、职位设置

宿迁市税务系统2024年择优录用2名转业军官。

对拟录用的转业军官,按照转业军官的安置去向进行安置。安置去向为沭阳县的安置在沭阳县税务局,安置去向为泗阳县的安置在泗阳县税务局,安置去向为泗洪县的安置在泗洪县税务局,安置去向为宿豫区的安置在宿豫区税务局,安置去向为市直和宿城区的安置在宿城区税务局,安置去向为市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区和洋河新区的安置在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三、资格条件

由宿迁市接收安置的2024年转业军官(已完成公安“直通车”安置的除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报名参加宿迁市税务系统的择优录用:

1、职级。在军队期间的原任职务为营级及以下(专业技术等级为10级及以下);

2、年龄。转业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及以上。

4、其他:在军队期间未受任何处分;被择优录用后服从所在税务局的职务职级和岗位安排。

四、录用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择优录用资格条件,且接受本《简章》关于岗位性质、资格条件等全部规定的转业军官,可自愿报名参加择优录用选拔。报名时应填写《宿迁市税务系统2024年择优录用转业军官报名表》,交至宿迁市税务局组织人事科(宿迁市税务局709室,咨询电话:0527-84380969、18251510001)。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8:00。

2、资格审查。在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宿迁市税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素质测试。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面试的形式进行素质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档案审核。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年龄、党龄、工龄、工作经历、学历),档案材料有无涂改造假,入档材料是否齐全。

5、结果公示。对拟录用人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生录用人选资格被取消情形,从落选人员中按能力素质测试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6、党委研究。根据素质测试得分高低,结合档案审核及公示情况,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党委研究后,按照规定名额确定录用人选。一旦确定录用后,不得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其他安置岗位选岗。

7、办理入职。根据规定程序,办理录用人选的入职手续。

五、相关规定

1、报名参加择优录用人员应如实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应服从择优录用工作管理要求,应服从税务部门岗位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择优录用工作将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报名表》下载及信息查询,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网站(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9016/index.html)“通知公告”栏目或直接到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查询领取报名表。

3、本简章由宿迁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27-84363626,市税务局纪检组0527-84387804。


附件:宿迁市税务系统2024年择优录用转业军官报名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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