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减税降费退税为科技创新和制造业赋能

发布时间:2024-08-27 14:51访问次数:来源:中国税务报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江苏减税降费及退税2089.8亿元,有力有效支持经营主体发展,为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上半年江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326.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

具体来看,上半年江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加大科技投入和成果转让的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981.5亿元。作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之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中发挥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在常州经开区,税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引导和精准支持,帝斯博(常州)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受益者之一。

作为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医疗用品为主的企业,从常州经开区方渚的一间厂房起步,到如今成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为龙头药企提供给药装置的关键零部件,帝斯博(常州)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整整走过了14个年头。“这些年来,我们公司发展的‘秘密武器’就是产品研发。”企业负责人张柱华介绍说,“医疗行业不能过度依赖进口,必须走自主研发的道路。而研发背后的信心和底气,也来自税收政策的支持。”

张柱华表示,2023年至今,公司享受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减免税额106.28万元。如今,帝斯博逐步形成了自主品牌,拥有相关专利50余件,筛网振动雾化方面沉积率从8%提升至58%,达到理想的1微米—5微米颗粒,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梳理政策发现,近年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不断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2023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扣除比例提高的同时,政策申报享受的时间也在提前。从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今年上半年,江苏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的政策减税达到222亿元。数据显示,上半年江苏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0.6%、41.3%,比第一季度均提高0.4个百分点。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是国内电力保护控制领域最大的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今年上半年,公司享受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0.44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2.35亿元。“在‘真金白银’的支持下,我们的智慧物流系统运行更加顺畅,工程交付能力不断提升。目前,沙特电网公司STACOM等重点项目供货已顺利发运出口,项目出口同比增长明显。”公司财务部主任钱先生说。

为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江苏税务部门不断完善优化“政策找人”机制,推动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经营主体,帮助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主体布局新赛道、挖掘新潜能。

走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锡新大力电机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工人们正铆足干劲抓生产、赶订单。“公司自主研发的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成功列入工信部节能减排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上半年订单量同比增长12%,单位产品利润率也提升了3个百分点。”企业财务负责人陆星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6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320万元……我们把减免的‘真金白银’用于研发创新、升级产线,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销售端的订单增多了、利润增厚了。”

江苏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增强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研发投入的底气,为推进产业科技创新注入更强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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