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税通﹝2024﹞0207号
| 发布时间:2024-08-29 11:2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金湖县中宝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金湖县中宝广告有限公司:
你(单位)2024-07-01至2024-07-31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7-01至2024-07-31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7-01至2024-07-3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7-01至2024-07-3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未按期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2024年8月27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名单及相关限改详情见附件《2024年8月责令限期改正明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2024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