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决定:
谭洁任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鲍丰任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四级主办;
李继周任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四级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