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答(2024年8月)
发布时间:2024-09-23 11:1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1.企业的法人发生变更,应如何操作?
答:目前法人信息已实现自动变更,您在市监部门变更后无需再办理税务变更,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变更。
温馨提醒:未进行实名认证的法人,请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下“用户注册”模块完成实名认证操作。
2.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如何操作?
答:①法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进入模块。
②点击【新增】,变更项目选【财务负责人姓名】。
③在【变更后内容】栏选择或填写正确的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
④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及“已为您办理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可点击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您可选择“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或点击【继续变更】、【返回首页】等后续功能操作。
⑤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需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依次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选择待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可。
3.企业的办税人员发生变更,应如何操作?
答:第一种方法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办理变更:
①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进入模块。
②点击【新增】,变更项目选【办税人姓名】。
③在【变更后内容】栏选择或填写正确的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
④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及“已为您办理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可点击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您可选择“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或点击【继续变更】、【返回首页】等后续功能操作。
⑤变更后的办税人员需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依次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选择待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可。
第二种方式:通过【账户中心】模块办理变更:
①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右上角“姓名”展示纳税人相关信息,再次点击【账户中心】进入模块。
②点击【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填写需要添加的办税人员相关信息(身份类型选择“办税员”),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③变更后的办税人员需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依次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选择待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可。
4.企业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可以查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答:登录新电子税局,进入【我的待办】,选择【待签收文书】,找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点击【签收】。
进入“文书送达信息查询”界面,点击【《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即可查看通知书具体内容。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的,请您通过【地方特色】-【服务提醒】-【我的消息】-【我的提醒】查收税务机关发送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5.企业在新电子税局查看《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如何进行逾期申报处理?
答:企业已查看并确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可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限期改正内容确认逾期未申报的税种信息,后续进入各税费申报表进行逾期申报。
(1)当责令限改事项已改正,系统自动判断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是否符合首违不罚规则,若符合规则,自动推送处罚决定书及首违不罚承诺书。纳税人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确认】-【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查看文书。
(2)当责令限改事项已改正,系统自动判断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不符合首违不罚规则,系统跳出提示,纳税人点击【确定】,进入后办理简易处罚事项。
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后,发送责令限期改正到期提醒消息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首页【我的提醒】中查看。
6.企业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可以办理相关税费逾期申报业务?
答:新电子税局没有单独的“逾期申报”入口,企业办理逾期申报的路径与平时申报的路径一致。需要注意的是,环境保护税逾期申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逾期申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
常见税费种逾期申报路径: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查账征收:【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核定征收:【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切换【税款所属月份】到需要补充申报的月份,按照正常申报的流程进行操作。
社保费申报:【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
7.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在新电子税局哪个模块可以查询到未申报信息?
答: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未申报查询】。
进入“未申报查询”界面后,系统自动带出未申报记录,也可以录入查询条件查询未申报记录。点击每条未申报记录后面的【去申报】按钮可以办理相应税费的逾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