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关于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6:54访问次数:来源: 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文书,现向镇江美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191314055899M)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京税阻〔2024〕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 京税阻〔2024〕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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