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4年9月5日)

发布时间:2024-09-30 16:55 访问次数: 来源:溧水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决定:

潘小保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张嫣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税政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超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陈岚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科科长、一级主办;

李钢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科长、一级主办;

朱晓佳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沈涛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洪蓝税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石云霞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永阳税务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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