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5-01-13 10:0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宋雨黛 0512-5231151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久冠医疗用品(苏州)有限公司 | 91320582MA20YJ3D34 | 苏州税三稽通〔2025〕2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