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欠税公告(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2025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5-01-16 13:5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4〕第9号令)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欠税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单(2025年第1号)(适用于个体工商户).xlsx

          2、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单(2025年第1号)(适用于个人).xlsx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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