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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欠税公告(适用于企业或单位)
(2025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5-01-16 13:5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4〕第9号令)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税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单(2025年第1号)(适用于企业或单位).xlsx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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