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5-01-17 14:12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区税务机关确认的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税情况;个体工商户10万元以下、其他个人10万元以下予以公告。

附:欠税公告内容清单

欠税公告-单位--江都.pdf

欠税公告-个体--江都.pdf

欠税公告-自然人--江都-1.pdf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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