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5-01-17 10:5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止2024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以及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4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企业或单位200万元以下).pdf

           2.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4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个体工商户10万元以下).pdf

           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4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其他个人10万元以下).pdf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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