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6:3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主责主业,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合理关切,深入推动政务公开管理规范化,着力提升信息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行使。

(一)聚焦大局,严格推进主动公开。区局从严把握公开范围,通过建邺区税务局外部网站、“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多载体多渠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024年,区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类等信息累计65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响应市局缤纷税宣月活动,搭建全方位宣传矩阵,累计发布新闻稿件128篇次,其中中央级65篇次。

(二)规范管理,有序落实依申请公开。2024年,区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全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回复的规范化水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上级行政机关维持区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强化领导,扎牢公开制度笼子。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常态化运作为保障、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为遵循,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落实各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把内容审核关,重点关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关键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安全防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优化服务,加强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区局立足信息公开平台、依托门户网站定期更新,结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代开房屋出租数电票等多项税费政策,利用智能通道精准推送,为纳税人缴费人主动推送相关税费政策72次,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

(五)提质增效,持续监督整改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税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及时督促各职能部门完善公开内容。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做好舆情预警报告、提前形成应对方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加强重要会议活动、社会热点事件期间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快反应速度。公开多渠道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负面社会舆论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2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1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2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开模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有待改进完善之处:一是信息公开流程需进一步优化,各部门间的信息整合与协同效应仍需进一步发挥。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较低,主动公开信息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2025年,区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加强网站、新媒体联络员队伍建设,梳理、优化职责分工,确保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推动制度化、标准化管理。三是做好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把握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建邺区税务局本级数据。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区局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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