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3:4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税务局及鼓楼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模式常态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管理精细化、公开载体多样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围绕中心,及时有序推进主动公开

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与纳税人缴费人息息相关的税费领域管理事项。及时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等各类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9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打造“鼓税智宣”品牌,开展“青联委员进校园”“走流程听建议”系列活动,汇总整理具有鼓楼地域需求特色的《支持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科研院所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制作全市首个双语宣传个税App汇算操作指南,助力地方经济业态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质效,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等流程相关要求,规范文书格式,注重关键环节,把好信息公开程序关。关注答复时限,杜绝答复不及时、不规范情况。强化过程性沟通,做好政策解读,细致释法明理。掌握申请人的真实申请诉求,注重矛盾源头化解、实质化解。2024年区局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均已妥善处理完毕。2024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规范流程,精细开展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审查,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加强税务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营造公开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优化体验,维护畅通政务公开平台

充分发挥鼓楼区税务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核心作用,做好平台信息的日常维护,定期开展网站信息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置。强化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12366等平台建设,打造多层次、多角度、多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矩阵。围绕税务中心工作,定期收集梳理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热点,根据需求偏好、业务办理轨迹等“动态画像”,确保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鼓楼区税务局精准推送各类税费政策48批次,累计成功向5.81万户次企业成功推送各类信息32.56万条,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70余次,制作各类宣传产品58项。

(五)系统推进,有力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充分发挥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细化举措、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公开工作不断档。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日常学习培训制度,线上线下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广泛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思考与实践。将信息公开列入对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压实责任,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落实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1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1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1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有所欠缺、税费政策解读形式创新度还需提升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围绕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一是继续优化政策宣传解读形式,不断推出更多形式、更加多元、更结合区域特色的政策解读产品。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内外部协调联动,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提高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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