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5-01-20 16:59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全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仍未清缴的纳税人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内容清单(适用于企业或单位)-2025年第1号.pdf

2.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内容清单(适用于个体工商户)-2025年第1号.pdf

3.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内容清单(适用于其他个人)-2025年第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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