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6:3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和镇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条例》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在理顺整合、强化制度的基础上,以履行税收职能为中心,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内容,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拓宽主动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减税降费政策、税费服务创新举措、便民办税热点问题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在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渠道发布。全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7条,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15270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738户。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条,都依法在限期内答复申请人。

(二)持续完善平台建设,丰富创新公开内容。按省局统一部署,大力发展新媒体建设,用视频、动图、直播等纳税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贯彻执行总局“全面真实、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公开原则和创新公开手段的要求。通过网站、公众号、云直播、税企微信联系群、12366服务热线等方式宣传最新税费政策、教学办税操作,扩大非接触服务的范围,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服务流程;利用纳税人之家,依托行业协会和地方商会,把中小微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开展政策解读、办税指导和互动交流;开设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线受理平台,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渠道。

(三)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确保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履行本机关职能,加强对下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持续推进基层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规范配套的县级局信息公开目录,实现县级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目录化管理。严格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评估所属县区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上级机关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解读政策信息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税费信息公开服务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对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平台建设,提升岗位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密切关心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依托多种公开服务平台,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把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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