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4:43访问次数:来源: 常州天宁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安排,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严谨性,全力以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效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区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各项要求。2024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3条,发布工作动态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明确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且已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登记,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做好网站管理,依托江苏省税务局外网公开平台,及时更新维护区局网页栏目。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常税通”征纳平台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准确。畅通纳税人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公开时限要求,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及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区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及时梳理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审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过程管理,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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