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5:2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促进政策落实更精准、执法规范更精确、服务提升更精细。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平台建设、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切实提高税费信息公开服务力、影响力,为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助力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入推进税务网站集约化,进一步优化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大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今年新出台的税收优惠减免政策,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做到第一时间公布、第一时间解读、第一时间回应,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能享快享。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围绕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依法依规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所需信息。2024年度,共接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等原则,加强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明确区局外网网站的职责分工和发布流程,做好逐级审批,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根据局领导班子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不断档、工作不断线。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税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能力,让政策更公开透明、通俗易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稳步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精准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发布税费服务创新举措、便民办税热点问题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年在各级媒体及税务网站刊发稿件35篇次,较好地发挥了政务公开的引导作用;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培训辅导,进行电话宣传辅导,主动上门辅导,达到了广覆盖的良好政策宣传效果。优化政务公开分工模式,业务部门对答复内容的专业性和合法性负责,办公室对答复流程的合规性和及时性负责,进一步加快依申请公开的办理速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工作机制,确立经办人同岗替代制度,各部门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及时上报所属应公开事项,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二是落实社会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和监督举报途径,鼓励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公开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运行顺畅,各项业务工作信息报送及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载体和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依法公开、高效公开信息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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