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0:2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宿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720余条;利用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各类税费优惠政策730条,全年阅读量超18万次;通过电视、报刊等发布税收政策效应分析360余篇;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辅导59场次,参与人数4781人次;举行第33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税务部门2024年便民办税的创新举措;局领导2次带队走进“12345民声在线”直播室,现场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涉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稳妥规范办结2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2件,占50%;不予公开3件,占12.5%;无法提供7件,占29.2%;不予处理2件,占8.3%。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确保政策文件、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等该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合法合规发布每一条政府信息,2024年,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失信等现象。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建立声势更为强大的税收政策宣传矩阵,加大视频图解宣传力度,多维度同步公开税费优惠政策,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强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按季度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抽查检查,督促整改,确保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0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5

0

1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8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1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2

11

0

0

1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4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载体有待完善,公开渠道仍需拓宽。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持续拓宽和创新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加便捷的获取和使用涉税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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