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6:3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牢牢紧扣总局、省局、徐州市局以及新沂市委市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大及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条例》与上级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地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核心诉求,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深化公开透明,全方位拓展主动公开范畴

秉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发挥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本年度通过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等主流平台发布稿件20篇;持续强化普法宣传,本年度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接听热线、解答纳税人的疑问2次;积极拓展宣传方式,本年度举办线上普法直播讲座、线下培训会等各项培训活动34次。

(二)聚焦提质增速,全流程优化依申请公开体系

严格遵循《条例》及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精细化梳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标准。构建多部门协同办理机制,针对复杂申请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法制部门前置审核,业务部门精准提供信息,确保答复内容合法、详实、契合申请人需求。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办结。

(三)严守依法依规,全维度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效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和上级局工作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压实压细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形成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填报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畅通多元渠道,全领域升级公开平台建设格局

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渠道,整合新媒体与传统渠道,借助信息化手段精准推送税务信息,提升用户体验和关注度。同时,严格依据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更新市局网站县区局频道内容,有效推进基层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主动。

(五)强化长效管控,全面性增强监督保障综合实力

全方位构建监督管理体系,深度聚焦信息质量、发布时效以及公众满意度等核心要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创新设立动态跟踪与定期通报机制,精准剖析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与案例分享活动,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深度互动与学习,实现知识共享与经验传承,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远、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高效的轨道上持续前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持续推进,但仍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信息公开的精准度与深度不足,部分关键信息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深度需求,政策解读在通俗易懂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另一方面,信息公开渠道的协同性尚不完善,不同平台之间存在信息分散、衔接不畅等情况。为有效改进这些问题,我局将大力加强信息筛选与分析能力建设,组建团队对公开信息进行精细化处理,确保信息能精准触达公众需求且易于理解;同时,着力构建信息共享与协同更新机制,实现各渠道信息的高效整合与流畅传递,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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