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税务局湘江路周转用房屋面漏水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0:3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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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宿豫区税务局湘江路周转用房屋面漏水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耀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YL[2025]0115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税务局湘江路周转用房屋面漏水维修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8.26万元
(五)最高限价:82588.08元
(六)采购需求:宿豫区税务局湘江路周转用房屋面漏水维修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01月23日9:00至2025年02月0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事美特6楼
(三)方式:微信或现场获取(微信号 18662774167)
报名材料;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二)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
(二)开标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事美特东电梯6楼开标室
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官网(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15977/index.html)。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地址:宿豫区项王东路11号
联系方式:张宇18751083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耀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事美特6楼
联系方式:李燕艳17627939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艳
联系方式:1762793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