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00000014001688P/2024-01777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4-12-26 发文字号: 苏财税〔2024〕36号 文  种: 公告 标  题: 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废止时间:

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1:07访问次数: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发布文号】苏财税〔2024〕36号

【成文日期】2024-12-26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审核,镇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9家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xls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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