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0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上级机关要求,积极打造流程规范化、内容标准化、模式常态化的政务公开新模式,持续围绕依法治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事项提升政务公开效能,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不断丰富完善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各类公开载体,及时规范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筹抓好法定主动公开与税费宣传辅导。2024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2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消息499篇,关注用户达8.9万人;政务微博发布图文消息303条,关注人数达3.9万人。主流媒体报道税费优惠政策、服务举措200多篇次,其中被《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采用3次,短视频作品《大先生当年的烦恼不再》在国家税务总局“税眼看发展”短视频大赛评为一等奖;推进“税法六进”,组织开展“税收普法宣讲走基层”等普法宣传活动,全市1000 余家重点税源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有所学、有所思、有所获;推出“民间艺术话税收”系列宣传活动,将徐州本地的剪纸、儿童画、香包等民间艺术融入税收宣传。一年来,由市局领导带领业务部门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3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着力强化服务宗旨,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个性化、合理化需求。注重强化内外协同、上下联通,打通跨部门研究会商、信息共享的渠道,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答复文书准确完整。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规范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审批流程,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切实把好保密关、文字关、政策关。针对高频政务公开事项,制作答复模板与操作指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持续抓好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加大对门户网站巡检力度,及时查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整合优化现有政务公开平台,点面结合构筑信息公开矩阵,推动实现新闻报道、税收政策、操作指引等信息的集中审核、统一发布。完善门户网站专人定期巡查机制,重点压实“两微一端”新闻宣传和信息管理责任,及时处理内容未及时更新、错链、断链、错别字等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持续畅通优化12366纳税缴费热线等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诉求,强化12366纳税缴费热线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工单流转、诉求响应、政策咨询等业务流程,以高效的信息公开促进我市税费服务质效的提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由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密部署、协调推进。细化实施绩效考核,以考促改,定期对网站等公开平台开展自查,结合第三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防范风险隐患。开展技能培训,着力提升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保密意识与法治素养,加强对基层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畅通政务公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2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1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2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重点领域、高频领域中信息发布审核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答复规范需要进一步统一。二是基层税务部门相关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全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核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错敏词、关键数据等要素的审核把关力度,持续提升公开内容质量。二是及时发现归纳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向上级指导部门汇报反映,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便民办税等板块工作的规范统一,提升公众信息获取的准确度和便捷性。三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形式。探索漫画、动漫、短视频等多种信息公开形式,重点针对纳税人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阶段性重点税费工作,制作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引等形式新颖、简明易懂的宣传辅导产品,高效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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