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3:29 访问次数: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滨湖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着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制度,在无锡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70条。围绕电子税务局、水资源税等主题,为企业、涉税中介等开展20余场纳税人学堂网络直播。利用重要节点制作税收新媒体产品,如税宣月拼贴画视频、学雷锋日SVG动画、中秋节动画视频等,累计23篇新媒体作品在江苏税务等微信公众号刊载。加强税收影视文化作品的宣传推广,《消失的菲林》短视频获国家保密委“寻找最美法治代言人”全国一等奖,《税惠列车》短视频获“税眼看发展”第五届全国短视频大赛二等奖、“太湖明珠”短视频大赛三等奖。主动用好新闻宣传合力,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等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专岗管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保障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岗位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和监督落实,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2

0

0

0

1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1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2

0

0

0

1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人员对《条例》学习不够全面、认识不够深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质量考核和问题整改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优化,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增强各部门的重视程度。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安全监测,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开展监督自查,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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