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4:58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启东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路915号,邮编:226200,电话:0513-83312718,传真:0513-833145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启东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人事任免、机构设置、政府采购等内容,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大厅展播、微信推送等方式加强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增强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开启启东市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共对外发布8篇新闻稿,扩大了宣传感染力和渗透力;10月主动参与“政府开放月”活动,积极邀请社会公众走进税务机关,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同和支持;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关规范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畅通内部协调配合机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依法保障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最大程度降低复议诉讼风险。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依法依规办结17条。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办理,规范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要求,梳理形成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清单,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痕迹化、透明化。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热线百科、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本地动态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解答群众关注的税费热点问题,累计推送信息40余条。

(四)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夯实政府门户网站、江苏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政务公开主阵地,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媒体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围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政策,累计在光明网、中国经济网、新华网等平台开展新闻宣传报道50余篇。落实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相关其他信息进行集中统一公开,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在文件起草、审查、公开、后续动态调整等环节的工作要求,规范数据脱敏;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网站新媒体监督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以考核促落实,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2024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2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

0

0

0

0

0

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启东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较为薄弱。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强化信息发布流程管理,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与定时发布机制,做到重要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确保时效性;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信息研判分析,拓展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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