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1:06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涉税信息,着力打造阳光税务。

(一)强化主动公开,提升政策知晓透明度。在 2024 年,我局始终秉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使其更具引领性和便捷性,全力做好机构设置、新闻动态、税收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税费优惠政策,我局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多平台,采用图文、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官方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 34 条,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信息获取权。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内部办理流程,制定更为细致的工作细则,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答复水平。在 2024 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 件。对于每一件申请,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核实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答复。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成,且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规范信息管理,筑牢公开制度保障网。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细化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并将审批单进行归档留存。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效防范信息公开风险。

(四)拓展公开平台建设,搭建税企沟通连心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税务网站区县工作动态等栏目进行了及时更新,还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设施,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服务承诺等信息。在 2024 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创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场政策宣讲会和互动活动,广泛回应公众关切,增强了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交流。全年开展培训辅导20余次,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五)健全监督保障,夯实政务公开压舱石。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通过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显著位置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4 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部分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聚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加强与新媒体平台的合作,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交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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