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0:5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苏省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突出本级党委中心工作任务,面向纳税缴费人和社会公众,认真细致做好公开、发布、解读和传播,全面助力服务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主要平台信息公开工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信息16000余条,信息公开条线更新信息7700余条,其中通过政策文件、文件解读、图解税收等栏目发布税费政策文件400余条、解读材料70条、解读产品198个。开设社保费服务等专栏15个,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信息200余条。全省超770万单位纳税人和1700万自然人使用新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优惠政策快速精准推送、税费办理事项便捷高效服务。二是主流媒体宣传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挖掘税费优惠助力经济、税收服务赋能发展特色做法,策划推出一系列高质量、高层级、有影响的宣传报道,树立江苏税务部门良好形象,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系统累计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刊(播)发各类原创税收新闻宣传稿件4300余篇(次),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经济日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实现全覆盖。三是新媒体传播工作。“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以税收普法、办税辅导及政策解读为宣传定位,统筹全省新媒体宣传产品制作,采用短视频、长图、H5等方式创作发布辅导推文900余篇,推出系列专题10余个,全年阅读量超1000万次,粉丝数超600万。四是纳税宣传辅导工作。大力推广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视频、电话等多方式互动,实现“办中有问”“问中有办”“办问协同”。全省共建立118个征纳互动运营中心,累计开展人工互动126万余笔,有效减少纳税人“线下跑”。12366税费服务热线电话渠道服务共计1200万余次,其他渠道服务共计360万余次。强化政策及操作宣传辅导,制作各类宣传辅导产品1500余个,依托征纳互动开展税费政策、操作指南、提示提醒、风险预警等各类精准推送1万余批次、2500万余户次。

(二)在信息公开申请方面。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定,贯彻税务总局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办理规程,发挥机关部门合力,共同做好信息公开申请收集、办理、审核工作。加强会商研究,落实属地责任管理,统筹做好各项答复工作。本机关全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38件,其中正式答复申请人35件、其他处理3件。

(三)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改版门户网站网页布局,优化软件版本。开展常态化网站监管,规范信息审核和发布,确保网站规范化运行。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含APP),业务办理更加便捷,“智能预填”申报方式不断优化,电子税务局以及APP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四)在信息公开管理方面。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落实税收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协同联动,及时更新发布本级“法规库”文件。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实行信息公开动态调整管理。

(五)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继续实行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办理群众反映问题。开展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互查互纠,及时改进工作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2

0

0

0

2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2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2

0

0

0

2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中,存在不同时期、不同单位答复结果差异情况,为此专门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强化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答复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合法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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