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0:47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以扎实的税收法治建设成效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形式,以及“法宣在线”、“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全体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工作。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我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新常态,科学预测,摸清税源底数,加强风险管理,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不收“过头税”、不越权减免税、不摊派税款,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和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全力以赴完成组织收入工作。二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提档税费政策服务,确保政策落实落细、红利应享尽享。三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建设税费服务新体系,2024年精准推送红利账单信息8400户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税务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相关要求,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2024年我局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三是持续加强“柔性执法”力度,创新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2024年实现非强制性执法1170户次。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我局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切实推进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严格实施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必须提交党委按照议事程序依法集体决策,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形成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效衔接和互为补充,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方位提升防控行政决策风险的效能。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公示及更新、调整工作。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税务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税收执法公平公正。二是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包容审慎原则,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责的执法政策,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4年我局“3i工作法”在全市税务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劳动竞赛现场评比活动中获得了第一名。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紧扣“及时”“就地”两个关键,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从维护税务系统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信访稳定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关口前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与公安、信访、维稳等部门建立信访处理联系沟通机制,将税务部门的信访工作纳入到地方信访维稳工作的“大盘子”中,深化协同联动,形成稳控合力,推动矛盾化解。2024年,我局无集体上访事件。
(七)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不断优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结合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2024年,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省首批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内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效能,通过针对日常过错提醒、疑点推送核查等方式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做好风险防控,对在巡察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税服务事项,推行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强化信息化应用推广制度,力争在“以数治税”上有所突破。深化利用数据情报信息,在推进以数治税上初见成效,及时对市局每月下发的数据情报动态进行筛选、下发并跟踪,全年共筛选数据563条。二是在第三方信息共享方面,对外服务地方其他部门,利用大数据情报平台及时向已和我局签订过税收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的市场监督、科技、人社、纪检、公检法等其他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共享31069条。三是充分运用自助办税区优势,全年线下窗口业务办理量同比下降36.1%,平均等候时长下降超20分钟,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4.4分钟。2024年5月,我局成功通过征纳互动平台与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税费服务运营中心为纳税人协同办理了个人所得税税款申报及缴纳,实现税费业务跨区域协同办理,征纳和谐、良性互动的局面取得新突破。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公职律师2名,为我局法治建设发挥重要的参谋作用。同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行合同审核、法治讲座等专业服务。二是持续深化税收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税收法律法规,2024年共普法10余次。三是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完成学法、考法,安排新进人员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确保业务知识得到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建引领再强化。党建和税收工作融合不紧密,党建工作推进不平衡,高质量落实党建工作职责仍有差距。二是税费落实再用力。仍需采取更加有效的服务举措便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优惠,统筹处理好“减”与“收”的关系,确保实现应享尽享。三是纳税服务再加强。现有的服务方式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智能化办税和个性化服务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县级税务机关建设。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党员学习培训机制,统筹安排业务学习与党建工作,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聚焦利企便民,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税法,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二是发挥“海税清风”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快速响应问题诉求,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愁难盼问题。三是不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快准稳好”。
(三)专注提质增能,从严带好干部队伍。坚持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干部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着力补齐干部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