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0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托江苏省税务局网站苏州市税务局频道,及时更新“机构概况”“行政执法”“区县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公开信息形式,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受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注重防范负面风险。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区局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做到“先审核、后发布”,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税企互动群、业务支撑群等平台作用,优化整合平台信息资源,方便公众信息查询,力求突出工作特色,反映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热点问题,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网站专栏的管理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完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区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1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1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1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局按期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仍有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区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梳理税务管理领域的公开事项、要素、依据、时限。同时,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解读,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中申请的热点问题,积极与上级单位沟通请示,实现对各类申请事项的规范、高效处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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