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7:1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及新闻媒体,向广大纳税人公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与解读,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涉税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外网市县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欠税公告、催报催缴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非正常户公告、政府采购相关公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加强与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增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针对性和规范性。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4件,全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审查,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程序完整、手续齐备,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公开,防止泄密问题发生。

二是加强对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的日常管理,明确个人身份信息等涉密隐私类信息公开规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核实整改工作,确保信息格式和内容准确,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省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进行。2024年区局积极拓宽宣传载体,围绕“窗口单位”建设、税收营商环境等热点和焦点,挖掘新闻素材,用好报纸期刊、微信公众号、江苏税务微服务等平台,及时公开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税费政策,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各种涉税涉费政策咨询等服务,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对各部门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内容完整、安全可靠。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和通信地址,确保工作时间公开电话保持畅通,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准确、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立查立改,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及时更新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围绕上级要求,全面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流程和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规定的宣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和审查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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