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08:51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江苏省税务局及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我局依托金税四期征纳互动项目,推广“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服务模式,将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互动融入税费服务全过程,实现了省内线上线下跨区域通办,满足特殊事项、特殊群体、特殊情形等纳税人进厅办税缴费需求。2024年,转人工语音量44630个,征纳互动31985条(其中:智能互动27975条,在线互动4010条)。积极组织开展了个税汇算专题培训,增强了纳税人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了个税汇算申报质量。组织开展了“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走进泛半导体产业园宣传活动,向科创企业介绍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和涉税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方面流程规范,渠道畅通,我局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沟通,强化工作质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外网信息公开栏目稿件进行分级分类审核,做到先审后发,做到严格保密审查,切实防范泄密风险。结合网站管理,持续对已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排查,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栏目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采编、审批及发布全流程,将网站打造成信息发布的主渠道。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专区、宣传资料架、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公开形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各项税收政策措施。

(五)监督保障

对照绩效考核考评指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组织绩效考核考评范围,以考核促落实,不断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及形式较为单一、具体内容审核把关不够细致、队伍能力水平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丰富主动公开的形式,采用广播、电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在税收新政策发布、热点问题解读等方面有效回应社会;二是加强对外发布内容的审核,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提升公开内容质量;三是重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专职人员做好政务知识的日常学习更新,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培养干部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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