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盐税一稽公告〔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1-07 10:4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东台全王农副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据本公告附件查阅相关税务文书,并于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都东路9号。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税务文书文号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1 | 东台全王农副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盐税一稽检通〔2025〕1号 | 王烨、乔牧 | 0515-88291936 |
2 | 东台瀚龙农产品商行(个体工商户) | 盐税一稽检通〔2025〕2号 | 王烨、乔牧 | 0515-88291936 |
特此公告。
附件:东台全王农副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税务检查通知书.zip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