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 送达公告〔2025〕8014号
| 发布时间:2025-10-15 13:5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崇川区瀚森机械租赁经营部: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崇川税通〔2025〕0710283号)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崇川税通〔2025〕0710283号
崇川区瀚森机械租赁经营部:(纳税人识别号:92320602MA1W66WD76)
事由:办理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相关涉税事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通知内容:你单位法人刘鹏名下在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存在非正常户,名称:南通健鹏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60167546251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等规定,请于10月4日前至非正常户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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