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 送达公告〔2025〕7007号
发布时间:2025-10-16 15:5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别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通崇税 社催字〔2025〕7001号)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

通崇税 社催字〔2025〕7001号


用人单位全称:南通别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302127330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云松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320602********2049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111号1-3幢


南通别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逾期未履行我局2025年8月11日作出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通崇税 社征字〔2025〕7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催告如下:

限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零仟零佰壹拾贰万叁仟肆佰捌拾肆元零角肆分(¥123484.04  元)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 系 人:沈伟兵

联系电话:0513-59002305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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