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州税公〔2025〕22号
发布时间:2025-10-21 14:03访问次数: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曼达纺织品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受送达人拒绝签收、企业注册经营地址不详等原因,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州税限改〔2025〕1-03号)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文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通曼达纺织品有限公司.doc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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